绍兴市第九届运动会暨绍兴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上虞区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5月至10月,在上虞区举行。
四、竞赛项目
游泳、三人制篮球(男、女)、男子五人制足球、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乒乓球、羽毛球、工间操、健美操、健身气功、气排球、体质六项全能、太极拳(剑)、钓鱼、拔河、柔力球共17项。
五、参加办法
1。以各区、县(市),市直机关工会、市总工会、在绍高校为单位组团(在绍高校由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团),运动员参加比赛报名由运动员所属各代表团负责。
2。报名参加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3。各参赛代表团必须报名参加15个(含)项目以上的比赛,否则不予评选优秀组织奖。
4。参赛运动员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参加比赛意外伤害事故责任保险者,方可参赛,必威体育。
5。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但可参加二个大项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资格
1。按“绍兴市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市民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2。运动会各单项比赛竞赛委员会有权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和裁定。
3。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受理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有关举报、申诉,负责进行审查和复议。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运动员资格的裁定为最终裁定。
七、竞赛办法
1。各大项的设置及分组
2。运动员年龄规定:按各单项规程执行。
3。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的办法执行。单项比赛竞赛规程与本规程总则有矛盾之处,以本竞赛规程总则为准。
4。本规程设定的项目(含单项),必威体育,如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个时,该项目将不作为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5。执行国家各单项运动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特定规则。
1。各单项团体和个人单项比赛分别录取前八名,必威体育,分值按9、7、6、5、4、3、2、1计算。参赛队(或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的队(或人)数录取名次,名次计分值不变。
2。各单项比赛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牌。
九、代表团奖励
1。本次运动会大众部比赛各代表团不再进行总团体总分和奖牌的排名。
2。各代表团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具体办法另发。
十、代表团
1。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2人、团部工作人员3人。
2。各代表团运动队的服装必须统一整齐。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服装颜色、号码以及有关标识按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于2019年3月1日前报参加的项目、队数和人数。
2。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比赛的竞赛规程规定的日期、要求报名,报名表须经各代表团团部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和补充(单项竞赛规则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不得无故弃权。报名时,根据单项规程要求,各参赛单位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比赛保证金。
3。报到:按各单项比赛的竞赛规程规定的日期报到,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的报到时间另定。
十二、参赛费用
各代表团参赛费用自理。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绍兴市体育局。
来源:绍兴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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